文档介绍:关于下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既授予医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对患者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 促进临床医师
合理使用抗菌素,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年第84号令)要求,结合《安徽省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以及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 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 :疗效好,副作
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 :疗效好但价格昂 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 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 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具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 或临床需要倍
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 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 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为《安徽省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同时明确其 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 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 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 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 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且处方次日由具备相应 职称医师签名完善审批手续。
、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 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5、三种及三种以上抗生素联合使用,必须经科室组织讨论决定,经 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的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同时填表报医教部备案。门诊 严禁三种及三种以上抗生素联合使用。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 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 ,定
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
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 理考核体系。
(三)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进行随机抽
查。检查、考核办法:由医务科组织药剂科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院抗 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督导, 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
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 50份处方、医嘱,
重点抽查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以及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
抗菌药物情况。
、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 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
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 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
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 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 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奖惩制度
由医务科组织药剂科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及督导,并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排名前 3位及
最后3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违反有关抗生素使用指导原 则和管理规定的情况,药剂科应向医务科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 每次100元,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 出警告,降低其抗菌药物使用权限;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
2次以
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停处方权至少二月,直至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至少一月,具体时间根据在相关职能部门的表现情况及思想认识情况确 定。通过学****国家、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