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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学 第六章 国际投资主体(2)—跨国金融机构及其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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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六章
国际投资主体(2)
—跨国金融机构及其他
跨国金融机构
跨国银行——国际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柱
非银行金融机构
——跨国投资银行
经营对象:货币及金融商品
跨国金融机构的作用
1、国际直接投资——海外设立
分支机构
2、国际间接投资——买卖国际
证券
3、FDI的中介作用——提供融资、
信息等服务
第一节跨国银行
一、跨国银行的定义
跨国银行,是指以国内银行为基础,同时在海外拥有或控制着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分支机构从事多种多样的国际业务,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的超级银行。
其内涵的理解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跨国银行具有派生性
(二)跨国银行的机构设置具有超国界性
(三)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经营具有非本
土性
(四)跨国银行的战略制定具有全球性
二、跨国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逐步形成阶段(12世纪至20世纪初)
(二)迅速发展阶段(20世纪60-80年代)
(三)调整重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90年代中期)
(四)创新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跨国银行的最新发展——重组化、全能化和电子化三大趋势。
三、跨国银行发展的原因
(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具有优势的跨国银行主体
(二)全球跨国公司的扩张要求银行跟随到海外继续提供服务
(三)各国对银行业的政策激励银行开展跨国经营
(四)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跨国银行的业务拓展开辟了新天地
(五)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银行业的重组和新发展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
四、跨国银行的运行系统
总行(Headquarter)
子银行(Subsidiary)
分行(Branch)
代表办事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国际联合银行(Consortium Bank)
不同于 Bank of Consortium
联营机构(Affiliate)
(一)母行与海外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
1、分支行制。跨国银行的分支行制是指母行在海外设立和控制各种类型的分支机构,通过这些分支机构来开展跨国经营活动的组织结构形式。
2、控股公司制。控股公司制又称集团银行制,是指银行通过“银行持股公司”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网络。这种组织方式以美国最为典型。
31>.国际财团银行制
国际财团银行制是指由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以参股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组成一个机构或团体来从事特定国际银行业务的组织方式。它与为某贷款而由多家银行组成的贷款辛迪加(LoanSyndicate)不同,辛迪加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临时组织,而国际财团银行是正式注册的法人。
(二)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形式
(Representative Office)。代表处是跨国银行最低层次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很少。它并不直接经营银行业务,主要工作是代表母行与东道国客户联系;与东国政府、企业进行接触,为母行招徕业务,收集当地的经济政治情报等。
(Branch)。海外分行是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规定设立并经营的境外机构,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其资产和负债要合并到母行的产负债表上,母行则需为其承担无限责任。
(Subsidiary)或联属行
(Affiliate)
这两种形式都是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实体,是由跨国银行与东道国有关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或对当地银行兼并、收购而成立的,跨国银行因持股关系而承担有限责任。
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附属行的大部分股权为跨国银行所有,而联属行的大部分股权由东道国机构掌握,两者一般以50%为限进行区分。
(Edge Act Corporation)。

爱治法公司是美国跨国银行根据1919年修订的联邦储备法允许设立的最为重要的、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海外分支机构形式(虽其地理位置可能在美国国内)。爱治法公司存在两种类型:银行爱治法公司及投资爱治法公司。前者是美国跨国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及设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机构,后者则主要通过对国外金融机构投资为母行建立附属行等。
5、国际联合银行
是由一些银行组织而成的集团,每家银行以持股的形式各掌握低于50%的所有权和控股权,其主要业务是在欧洲货币市场上从事大额贷款。
独立完整的经济实体
组建目的——加强竞争力、分散风险。
(Consortium Bank)。
财团银行又称“银行家银行(Bankers’Bank),是由两家以上银行共同出资组成的、在特定地区开展特定业务活动的银行,是在东道国注册和纳税的独立的法人实体。
(三)跨国银行组织形式选择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