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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政策摘登(十一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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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政策摘登(十一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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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砖锄分。财税法规政策摘登(十一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3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比例减计收入。五、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六、适用暂免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09年底的农村信用社执行现有政策到期后,再执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七、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自2009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应予免征或者减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77号)第二条规定1~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财税[2010】4--~";2010年5~11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 。。。本通知自201O年1月1 日起执行,201O年1月1日至文到之13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财税[2010]8号;2010年4月2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70财务与会计·2D,O07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迂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四、个人首次购买9O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O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五、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六、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