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相信永远, 不拥有期待, 不需要诺言当你不能再拥有的时候, 唯一可以做的, 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王子之所以能口奂酉星目垂美人是因为王子用心了我能口奂酉星什么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2009 年 01月 12日 15时 50分 168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土地房产“土地使用税”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0 号《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已经 2008 年 11月 2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 20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公布,自 2009 年1月1 日起施行。省长黄华华二○○九年一月四日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198 9年3月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1989]3 9 号发布 200 8年 11月 2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 20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地区范围: (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 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第三条凡在第二条所列地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应按《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 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由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第五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广州、深圳市为 元至 30 元;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市为 元至 24 元; 惠州、汕头、湛江、韶关、肇庆、茂名、梅州、清远、阳江、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市为 元至 18 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 元至 12 元。第六条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局根据土地坐落的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以及经济发展变化情况, 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 在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或适时调整各等级的适用税额标准, 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后, 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第七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最低税额的百分之三十。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需要提高到超出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最高税额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第八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 学校、图书馆(室)、文化宫(室)、体育场(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自用的土地; (七)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