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套房认定第二套房认定目前有三种: 一是, 以个人不以家庭为认定单位, 同时还清了以前贷款的人再贷款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购房者来说,这样的银行条件最宽松。二是, 以个人为认定单位, 但只要有过贷款买房经历, 本人再次申请房贷就只能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这样的银行, 购房家庭可以用没贷过款的一方的名义申请房贷,享受优惠的“第一套房”待遇。三是, 以家庭为认定单位, 还清了老房贷的贷款者仍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对于这样的银行, 购房者可以先把第一套房的贷款还了, 再申请新的房贷。上海第二套房的认定目前政策比较紧, 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就是你名下的产权房套数, 有肯定是第二套, 名下没有房, 也要看你之前有没有贷款记录, 有贷款记录不管有没有还清都算第二套. 非常严格. 不过只要你名下没房交税可以按第一套交. 上海认定是不是二套房, 不是光看你在上海有没有房子, 是夫妻双方(含未成年的小孩) 任何人明下在中国有产权房, 都计算为家庭在上海的房屋套数。而且是认房又认贷, 即以前有过买房记录: 产权证上有名字或者有过购房贷款, 无论现在该套房产是否出售、贷款是否归还,目前再买房都算二套。首套房定义: 1 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产权房。 2 无贷款记录(全国范围内)。 3 外地人在上海有税单或社保。二套房定义: 1 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 2 夫妻两人只有一次贷款记录并且名下只有一套房。 3 在上海有二次以上贷款记录, 但都结清或只有一套未结清, 必须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但此次购房必须是 90 年以后竣工并且建筑面积在 50 ㎡以上的住房。(此要求在银行柜台都不一定咨询的到)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是以借款人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 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贷款金额: 1 、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 40 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 20 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 、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 、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 规定比例( 50% )× 12 个月×贷款期限; 4 、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注: 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 是以借款人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是以借款人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 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贷款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 含 90 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20%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 ; 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 。贷款利率: 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 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倍。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长期限为 30年, 且不超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