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军校体检标准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 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身长( CM?)- 110] ( KG)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颈强直, 斜颈,Ⅲ度甲状腺肿, 结核性淋巴结炎, 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 习惯性脱臼, 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 ;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 不合格。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不合格。其中, 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指挥专业不合格。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 合格。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 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 合格。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 每个直径不超过 的; (三) 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包皮过长, 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第十三条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 疥疮, 银屑病, 红斑狼疮, 硬皮病, 慢性湿疹和寻麻疹, 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 不合格。其中, 股癣, 花斑癣, 寻常性痤疮, 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第十四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第三章内科项目第十五条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千帕至 千帕) 、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 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 肺大泡、自发性气胸, 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不合格。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 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 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 仰卧位, 平静呼吸, 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厘米,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 扣击痛,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 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 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的。第十九条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 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 以及急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