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0
文档名称:

刑事诉讼法(高通)第12章 侦查.ppt

格式:ppt   大小:16,024KB   页数:5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刑事诉讼法(高通)第12章 侦查.ppt

上传人:Q+1243595614 2021/12/29 文件大小:15.65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刑事诉讼法(高通)第12章 侦查.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本章主要掌握:
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侦查的方法与要求;
侦查终结的条件;
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本章学****目标】
一、侦查的概念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特点:
第一,享有侦查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第二,侦查活动的内容具有特定性;
第三,侦查权行使的合法性;
第四,侦查程序性质的双重性。
二、侦查的任务
侦查的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预防、遏制犯罪,为提起公诉提供可靠的证据。
第一,揭露、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行为人,打击和预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为提起公诉提供可靠证据。
第二,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第三,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三、侦查的意义
侦查作为公诉案件的必需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侦查是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
2、侦查是提起公诉和正确审判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侦查是预防犯罪的有力措施
一、概念和意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问题的一种侦查活动。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每一个刑事案件中侦查工作的必经程序,在侦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查清犯罪情节,并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
另一方面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或充分行使辩护权提供机会,使侦查机关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陈述和申辩,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无罪的人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免受刑事追诉。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1、讯问前,侦查人员应当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制订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以增强讯问的有效性。
2、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4、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6、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
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
7、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笔录。讯问笔录应当如实地记载讯问的内容和情况,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
8、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9、“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0、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