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起草人
起草日期
批准人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综合办
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
综合办、安全部、财务部。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所需的资金,满足《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特建立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安全部: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它进行管理。
安全投入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提取;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提取;10亿元以上的部分,%提取。%提取安全投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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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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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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