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铁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管理工作。按照陕煤化集团和陕铁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安全生产“三同时”指工程建设项目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三同时”评审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一)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
书;
(二)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三)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第四条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做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工程项目建设。
第四章 新产品开发、试验
第五条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验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第七条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在试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验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专人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得批准。
第九条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第十条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于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验、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经充分论证修改完善后,上报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审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试产。
第十五条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