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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非居民企业涉税办理事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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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非居民企业涉税办理事宜.pdf

上传人:巧姐 2021/12/30 文件大小:2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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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非居民企业涉税办
理事宜 : .
办理非居民企业涉税事宜流程图:
法定源泉扣缴项目类
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项目类 : .
太仓市国税局非居民企业涉税办理事宜详解
一,法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操作要点:
(一)居民企业向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且以及虽设立机构、场
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支付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时,可以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法定扣缴义务人。
(二)法定源泉扣缴类包括股息红利(包括分配利润再投资)、外债利息、财产
(股权)转让收益,各种特许权许可(商标许可,知识产权许可,软件、数据库
及网络许可等)等项目类。
(三)法定扣缴义务人应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上述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
(包括被投资居民企业做出向非居民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决定)之日起 30日内,
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的,被转让
股权的境内居民企业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或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法定扣缴义务人应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内,
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五)办理清算手续: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或协议涉及多次
付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 15日内,向扣缴义务人主
管国税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六)应提供资料一览:
——外债利息,各种特许权许可(商标许可,知识产权
许可,软件、数据库及网络许可等)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 .
(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财产(股权)转让收益
(1)《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3)涉及所转让财产成本价的相关资料。(例如股权转让前最近一期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