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柱县城镇带县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带县战略的实施意见
天党发〔2011〕19号
实施城镇带县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途迳。根据省州关于大力实施城镇带动战略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对加快实施城镇带县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立足县情,着眼长远,抓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产业支撑、体制创新、城镇管理等方面工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天柱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完善,经济充满活力,产业具有优势,建筑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的黔东湘西结合部次中心城市。
(二)主要目标。城镇人口较快增长,全县城镇化率每年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到2015年力争达到42%以上,到2020年力争达到50%以上。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小城镇为骨干的辐射作用较强的城镇体系。城镇建设加快推进, 市政设施逐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条件较大改善,城镇管理显著加强,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到2015年为实现撤县建市目标夯实基础,到2020年把县城建成20万人口以上的黔东湘西结合部次中心城市,到2030年县城人口达到30万以上。
(三)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和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处理好重点发展
住为主。三是抓好城镇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加强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侗苗特色、徽派风格和现代理念,实现多元化展现,避免千城一面。认真做好主要公路沿线、水电站库区和移民集镇的风貌规划设计工作,把坌处、远口、白市、江东、瓮洞等移民乡镇建成各具特色和风格的新集镇。四是增强各类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类规划相互衔接的原则,统筹协调好各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要与“十二五”各级总体规划衔接,与“十二五”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相协调。加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确保在发展方向、布局、规模、开发管理上相协调。城镇交通、信息、能源、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规划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专项规划之间也要相互衔接,做到协调、有序发展。五是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和督察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1年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的审批工作和1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实现县城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0%覆盖;2012年完成乡镇集镇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控制性详规100%覆盖。
(二)依托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壮大城镇产业集群。一是以工带城。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充分发挥重晶石、茶油、木材、水能等资源优势,把天柱打造成国内主要的钡化工循环经济基地、省内主要的油茶循环经济基地和重要的生态特色农业及加工基地,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城市化进程。二是以商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