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 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 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 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 严禁擅自离岗, 做到文明执勤, 认真检查, 热情服务, 及时指挥车辆停放, 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 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 超过 15 分钟, 按每小时 5 元收取停车费, 超过 3 小时按 15 元收取停车费。三、大货车( 2 吨以上) 、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 不得随意乱停,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 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七、车辆带货出场, 必须有相应证明, 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 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 否则后果自负。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 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 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 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 提供监控录像, 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