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docx

格式:docx   大小:21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docx

上传人:飞行的大米 2021/12/31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
贷款损失扣除:简易程序不等于全额税前扣除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
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5 号,以下简称 2015 年第
25 号公告)。 2015 年第 25 号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将涉农涉小贷款损失税前扣
除实施简易程序的限额由 300 万元提高到 1000 万元,并且将税前扣除的证据
材料简化为相应的分类证明和追索记录,进一步提高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自
主性。
从文件执行情况看,金融企业贷款损失扣除时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将逾期不足 1 年的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超出 2015 年第 25 号公告
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应逾期 1 年以上的范围。
二是没有区分贷款是否存在担保等情形和前置追索程序及追索结果,凭追
索记录将 1000 万元以下的贷款全额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对损失没有按规定
计算确认。
对贷款损失进行扣除, 2015 年第 25 号公告规定了必须经追索无法追回的
前置条件。只有经追索无法收回的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才可依据经办
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的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
原始记录之一对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的贷款计算确认
损失进行税前扣除;依据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在内
的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对单户贷款余额超过
3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贷款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为什么要计算确认损失?贷款有不同的分类,按贷款信用程度可划分为: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
押贷款。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金融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在借款人不能偿还
贷款时,金融企业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偿还
贷款;或者处置作为抵押物、质物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偿还贷款,金融企
业不能因怠于行使追索权或未行使追索权而将未能收回的贷款全额作为损失在
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款。
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也有金融企业对逾期的担保贷款必须进行追偿后无法
收回的部分才能作为损失的规定。《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版 )》在第三章贷款核销程序第八条规定,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第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追偿的债权;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