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ZDJ/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编码:ZDJ/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版次状态备注
综合办吴昌攀谢尉扬 2010/01/06 F/0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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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J/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经营、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真实历史
记录,是企业的重要信息资源。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确保企业档案及时、完整
接收与归档,加强档案开发利用,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
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门类企业档案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 号
电力企业档案分类表(现行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
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企业档案包括: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
案、特种载体档案等形式。
4 总则
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
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
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
安全。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企业档案其构成是以
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并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
人事、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
公司档案工作由公司综合档案室〈隶属于综合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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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同时受上级档案部门及地方档案局的指
导、监督和检查。
公司综合档案室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
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
公司综合档案室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
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
根据公司机构特点,公司各职能部室、项目部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网络,设
有专〈兼〉职档案人员或资料室,负责各职能部室、项目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
集、整理、归档工作。各项目部资料室负责整个项目工程产生的各门类档案的收
集、整理、分类、组卷的指导工作,并负责向业主及公司档案部门移交规定的全
部档案。
公司各级专(兼)职档案人员要积极参与工程技术管理、计划统计、经营销
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各方面活动,
及时收集在以上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根据档案工作要做到“三纳入”、“四参加”要求。公司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到
企业工作计划,纳入到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到职工岗位职责和经济责任制中。
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要参加产品定型会、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
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
5 企业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定附件一、附件二中所列的科技档案、文书档案(包括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及《企业档案分类表》(ZDJ/)分类要求,负责及
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责任范围内的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格式上必须符合档案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
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的规律和连贯性。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在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
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发文的,以及收文为主送及抄送本单位的,必须以
红头文件原件归档,有底稿一并归档。会议纪要可打印但需附会议签到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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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
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