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41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

上传人:春光明媚 2021/12/31 文件大小: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此资料由网络采集而来,若有侵权请见告上传者立刻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达知识。
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色, 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纳的特别劳动保护举措。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丛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含世居高原者);
此资料由网络采集而来,若有侵权请见告上传者立刻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达知识。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出 20 公斤,中断负重每次超
过 25 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哈腰、上举、下蹲等逼迫体位和动作频次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机
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拥有某些生理缺点(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甲醛、二硫化碳等易惹起过敏反响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拥有某些生理缺点(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状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 .先本性心脏病; 2 .克山病; 3 .缩短期或舒张期二级以
上心脏病杂音。
(二)呼吸系统
1 .中度以上气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