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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环评报告】(塑料)卧龙塑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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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环评报告】(塑料)卧龙塑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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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环评报告】(塑料)卧龙塑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品
环评报告
实用材料,敬请下载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绍兴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绍兴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姜金龙
联系人
笪久旺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云东路946号
联系电话
0575-8615588
传真
8649528
邮政编码
312000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云东路946号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轻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
总投资
(万元)
126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由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姚国均、汤厥伟、郑利生合资设立,其中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51%。项目主要为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配套生产80%的各档蓄电池外壳。
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灯塔蓄电池有限公司的橡塑车间,1996年后,因场地原因搬至市区金鸡塘绍兴市磁性材料厂(当时已被灯塔公司兼并),并成立了橡塑分厂,到2002年橡塑分厂随灯塔蓄电池公司一起为浙江卧龙集团所兼并。目前,金鸡塘厂区因城市发展需要已经拆迁,原橡塑分厂的职工和设备也已搬回卧龙灯塔源厂区。由于橡塑分厂长期在外,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产、销售、管理体系,为方便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决定和自然人姚国均、汤厥伟、郑利生合资设立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租用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厂区内车间进行生产。
根据绍兴市环保局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院受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市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绍兴市云东路946号现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800 m2。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产品方案及规模: 为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配套80%的年各档蓄电池外壳,年产量为16~26万只。
项目共需职工27人,全年工作日为350天,四班三运转(三班制)生产。

项目公用工程中给水、排水、供电、等方面由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给与配套,生产生活废水进入卧龙灯塔厂区废水处理排放系统,达标排放入萧绍运河。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4)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95和HJ/T19-1997);
(5) 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与我院签订的环评合同及提供的项目资料。

⑴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了解该项目周围社会、经济、环境及周围污染源情况,通过对该项目周围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了解项目周围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⑵根据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达标排放原则,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种类及数量,确定其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值及达标排放情况,以提出合理的措施,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⑶提出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和管理措施。

绍兴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属于从原有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新建项目,原有设备和职工一直处于生产状态,项目组建前后污染源情况一致,详见环评工程分析章节。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⑴地理位置
绍兴卧龙灯塔橡塑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的绍兴经济开发区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内,建设地点西北面为火车车站煤场,北面为104国道,东面为越东路和东湖风景区,南面紧贴萧绍运河,西面为农田,厂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⑵地形地貌
绍兴市、县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低山丘陵,河谷、水网平原等地貌类型也由南至北依次更替。-(黄海高程,下同),。
项目所在地地处萧绍平原,属典型的平原水网地区,地势低平,是滨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