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1,466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doc

上传人:gdntv68 2022/1/2 文件大小:1.43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 v .
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效劳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工程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效劳协议的医疗机构进展;〔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工程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 .
. v .
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局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局部不能自理,局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