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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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乳腺癌化疗(huà liá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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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时机(shíjī)选择
以细胞毒性药物为代表的化学治疗多限制用于妊娠早期患者,因为在胎儿器官发育时期存在高度致畸风险。然而,度过了妊娠早期之后,化疗似乎并不明显增加致畸风险。
妊娠期化疗的最常见并发症是早产、低体重儿、新生儿一过性白细胞减少症、新生儿一过性呼吸窘迫和宫内生长受限。
研究显示,化疗在妊娠的第3个月(12周)之后至第9个月(36周)之前应用更为安全。因为胎儿的发育主要在妊娠12周前进行,此时(cǐ shí)应用化疗会明显增加胎儿致畸风险;若在妊娠36周或之后行化疗,则胎儿分娩时骨髓造血功能还未完全恢复,易导致新生儿和孕妇白细胞低进而发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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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方案(fāng àn)选择
2010年,欧洲产科医师协会就妊娠期乳腺癌化疗(huà liáo)达成共识认为,可以在(新)辅助治疗中使用FEC、EC、FAC、AC和T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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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蒽环类药物(yàowù)方案一
Berry等的研究显示,24例患儿的母亲曾在妊娠中期(zhōngqī)或晚期接受标准剂量的以***脲嘧啶、多柔比星和环磷酰***为基础的化疗(FAC方案),未发现新生儿缺陷或比非妊娠期化疗产妇更多的不良事件。 美国MD. Anderson癌症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57例妊娠中晚期患者接受FAC方案化疗,耐受良好。所有妊娠期乳腺癌患者分娩的胎儿均存活,其中3例存在先天 性缺陷,包括唐氏综合征、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和先天性双侧输尿管反流。18例一直随访至入学年龄,仅有2例需进入特殊学校,其中1例为唐氏综合征。研究者将该人群的先天性疾病患病率与一般人群做比较,发现新生儿泌尿系先天性异常占3%~4%,而唐氏综合征、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的比例分别为1/700和1/1000。由此看来,化疗或与先天性畸形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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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蒽环类药物(yàowù)方案二
Ring等报道,27例妊娠期乳腺癌患者中,15例曾在妊娠中晚期接受过以蒽环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这些治疗与新生儿出生(chūshēng)缺陷无关联。分娩的新生儿中1例存在宫内发育受限,2例存在呼吸系统疾病,需要短期的重症监护。
一组来自意大利欧洲肿瘤研究所的数据显示,20例患者妊娠中期接受表柔比星周疗方案(35 mg/m2),耐受较好,无Ⅲ~Ⅳ度不良反应;分娩的新生儿除1例存在多囊肾外,无其他先天性疾病。与FAC方案不同,表柔比星周疗方案并非乳腺癌的标准 辅助治疗,而研究者认为其可降低血浆药物峰浓度,从而降低母体骨髓抑制作用和药物进入胎盘的可能。
在标准方案的乳腺癌治疗中,单药化疗是多药联合方案的一部分。理论上环磷酰***宫内暴露存在致胎儿白血病远期效应,因此专家组认为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单药可作为治疗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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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zǐ shān)类药物
既往回顾性研究所应用的方案大多以蒽环类为主,紫杉醇类应用不多。但近年已有较多报道(bàodào)显示,妊娠期乳腺癌患者在妊娠中晚期使用多西他赛并未对胎儿产生不良 后果。紫杉醇是非DNA损伤药物,因此转移至宫内的比例非常低。欧洲产科医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