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新天治(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防灭火操作规程
防灭火操作规程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1条适用于天治煤矿井下防灭火检查和处理工作。
第2条防灭火工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防灭火消防管路、设施及消防材料库物品和设备的检查;
二、负责对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煤层,进行定期检查及汇报;
三、负责采集气样,定期观测火区参数,按时填写火区管理卡;
四、负责落实矿井防灭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3条防灭火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4条防灭火工需要具有以下知识:
一、熟悉下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矿井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
二、熟悉煤炭自然发火的基本原理、发火征兆和灭火方法。
三、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四、熟悉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规定浓度及预防措施。
五、熟悉本矿各个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和浓度界限。
六、掌握瓦斯检查、测压、测氧、测CO及测温等技术。
第三节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检查路线,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或者专人定点检查。容易自然发火煤层每班安排火检员进行检查,密闭每周检查一次,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报。检查路线必须经过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检查火区和井下可能发火的地点时,必须在新鲜风流中进行,确实需要到回风区域检查时,必须随身携带氧气、CO便携式报警仪。%或氧气浓度小于18%时,必须立即撤离受威胁地点,汇报公司调度进行处理。
第7条操作中,随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第四节安全确认
第8条认真参加班前会,听清楚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分工。
第9条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确认检查仪器、工具完好。
第10条检查巷道高温点或进入火区检查时,确认没有车辆通过和行车“红灯”标志。使用的火检杆不得影响过车和行人安全。
第11条携带长柄工具、铁管或铁检查杆时,不得肩扛或竖起,防止接触架空线,发生触电事故。
第12条进入密闭前检查时,确认顶板支架完好,没有冒落危险,检查顺序由外向里,同时检查CH4、CO、O2等气体浓度,发现超过规定时,立即撤出,并关好栅栏门。
第13条进入废巷、老巷检查时,确认顶板完好,通风满足最低风速要求,不得进入无风或微风巷道检查。
第14条火区的回风区域检查时,除使用CO检定器检查外,还要随身携带便携式O2、CO报警仪,O2浓度低于18%%时,必须立即撤出。
第15条自救器是用于逃生的自救装备,%时,不得佩戴自救器检查火区或探险。
第16条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必须了解不同灭火器的工作性能和原理,确认对号后方可使用;用水直接灭火时,确认电器设备的电源断开或停电后,方可直接灭火。
第17条工作中需要横跨刮板运输机等转动设备时,必须走行人过桥或停机后通行,防止转动伤人。
第五节操作准备
第18条下井前要按时参加班前会,领取工作任务,向部领导汇报本班安全重点和测得高温点的情况。
第19条下井前要领取携带好需用的检查仪器、仪表和工具,如瓦斯检定器、温度计、CO检定器、检定管、采集气样球囊、皮尺、记录本等。并检查仪器是否完好。
第六节操作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