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铁路专用线收费调整
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 近期我省境内成都铁路局所辖部分站段的专用
线产权单位和专用线共用单位对专用线收费反映很大, 就此,省物价局将专用线共用收费项
目和标准做了一些调整。
专用线共用综合服务费标准统一定为普通货物 元/ 吨,特殊货物 元 / 吨,由铁路
企业向货主直接收取。 取消现行“专用线服务人员费”和“专用线共同补偿费”。 铁路部门
所属企业购置、 租赁地方产权单位铁路专用线开展共用业务的, 按以上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
费。铁路企业必须对专用线的管理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 必须为货主参与专用线共用和相应
的铁路运输组织提供服务。
专用线共用管理费标准统一核定为 元 / 吨,由成都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向货主直接收
取,取消“成都地区铁路专用线路厂联运协作费和共用服务费”。 成都市交通指挥部要继续
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 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 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等。
省物价局要求, 铁路价格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和经营性价格管理, 实行明码标
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各级物价部门的检查。
四川日报 记者沈佳 袁敏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岳阳、株洲、湘潭、娄底市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批复岳阳交通运输网时间: 2012-1-14 来源:作者:
发文单位:湖南省物价局
文 号:湘价函 [2008]104
号
发文时间: 2008
年 7
月
29 日
执行时间: 2008
年 9
月
1 日
岳阳、株洲、湘潭、娄底市物价局:
你们四市关于要求调整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现行规定和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四市的铁路专用线运输收费标准。调整的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本批复调整的项目及标准自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省物价局、省经委 [1993] 湘价重字第 114 号文件规定执行。
铁路专用线运输收费标准
线所在市
收费项目
岳阳市
株洲市
湘潭市
娄底市
备 注
计费里程按往返计
车辆取送费(元 /车公里)
算,不足一公里按一
公里计算。
线 路
2 公里内(元 /吨)
线路距离含 2 公里。
使 用
超过 2 公里部分
费
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
加收(元 /吨公里)
计算。
货场货位使用费(元 /吨)
注:1、娄底市的涟邵集团金竹山实业公司的煤矿专用线收费按省物价局湘价函
[2006]12
号文件执行。
2、娄底市的西恩铁路专用线收费按省物价局湘价函
[2008]99 号文件执行。
江西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