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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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 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见1】,有权全部或局部出租该工业厂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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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那么,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以下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的统称。
4) 租赁物业:指围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围见2所示的(红)色局部。
5) 租赁建筑物面积:指2所示的〔蓝〕色局部。详见本合同约定。
6) 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2所示〔红〕色局部。
7) 公共区域:指该用地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 停车场:指本合同第 条规定的该用地由甲方建立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围的停车位。
9) 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 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 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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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 计租日:指开场计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 的使用费。
16) 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 月:指日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 租赁物业状况
1. 租赁物业位置 ,建筑构造为 ,建筑面积为 ,计租面积为 同建筑面积 。
2. 厂房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3〕,租赁期间,该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展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展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展出租。
第三条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 甲方 同意/不同意 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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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物业租赁期限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场日即为计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完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