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军城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军城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凡新入矿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坚持三级培训制度,下井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资格,方准入井实****在老工人带领下,签订师徒合同,实****四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分配工作。 二、凡下井的干部、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 三、因工作需要调岗的人员,劳资部门提出转岗意见,报请矿领导批准,安培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到新岗位工作,否则,不准转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安全培训时间:新入矿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全员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初训、复训时间均不得低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 六、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1、新入矿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
与法律法规、矿纪矿规、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矿井概况、入井须知、煤矿灾害事故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为培训内容。 2、特种作业人员的初训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进行。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煤矿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及各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培训内容。 3、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