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公租房怎么申请?扬州公租房怎么管理?
扬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
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
机动车除外。
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
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 1人具有扬州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
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扬州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扬州公租房怎么管理?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