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八、公司商业公司员工考勤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八、公司商业公司员工考勤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八、公司商业公司员工考勤培训管理制度
八、公司商业公司员工考勤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照本公司章程拟订。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以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履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包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 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 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
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 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 3年,成绩优秀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种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审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审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照,以便因事择人,令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以下:
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过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查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检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限期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履行。
第十二条 有以下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剥夺公权还没有恢复者;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立者;
受禁治产宣布还没有撤除者;
通缉在案还没有撤除者;
吸食鸦片或其余毒品者;
原在其余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经其余公私机构开除者;
身体出缺点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未满十五周岁者;
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 40天,试用时期应由人事部门的确查核。
试用成绩欠佳、道德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非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好以下手续:
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简历表;
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缴验户籍册;
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缴验恪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时期行为、安全及保存财物等连带补偿责任);
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限期表 2份;
近来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司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全力达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