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通信工程安全生产学习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通信工程安全生产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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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通信工程安全生产学习管理规定
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备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众生命和财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检查办理条例》等法律、法例,联合通讯建设工
程的特色,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行通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须恪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定查清事故原由,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顿举措,做好事故办理工作,并依法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营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讯工程勘探设计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讯建设监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讯工程施工公司、通讯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公司、通讯用户管线建设公司(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
须恪守安全生产法律、 法例和本规定,保证通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依法肩负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监察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讯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