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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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运营管理效劳合同
某商城层号
运营管理效劳合同
甲(出租):XXX管理XX〔简称“运管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 址:
联系:
乙(承租):
注册〔或自然人居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为企业时填写〕:
XX〔乙为自然人时填写〕:
联系:
鉴于乙为某商城〔下简称国城〕商铺业主〔或实际租赁户〕,甲为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效劳的XX,为统一商业业态规划、规市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保障物业的公共区域合理使用、规物业的公共秩序,乙将其拥有产权〔或租赁〕的商铺交由甲提供进展统一的商业化管理效劳。为明确合同双的权利义务,甲、乙双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商业管理效劳区域
本合同商业管理效劳区域为位于省襄阳市邓城大道1号与春园北路交汇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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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城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产权部门测量为准〕。
某商城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产权部门测量为准〕。
某商城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产权部门测量为准〕。
某商城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产权部门测量为准〕。
某商城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产权部门测量为准〕。
本合同中商铺均指上述商铺。
1-2、根据市场统一规划布局,归类经营,经双约定,该商铺经营围仅限于
业态经营。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擅自变更其商号、经营业态、商铺区域的用途和在商铺区域经营的品牌、类别和模式。
1-3、甲有权允其他经营户在国城其他区域经营与乙一样或类似的业务。
第二条 商业管理效劳期限
本合同商业管理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非经双一致同意,任一无权单面变更本合同商业管理效劳期限。
第三条 商业管理效劳容
3-1、制定、修订并执行国城经营管理制度,使国城的经营能够有序进展。
3-2、对国城进展合理、统一的功能划分,并根据需要进展调整。
3-3、国城装饰装修管理,对装修活动进展监视,确保装修人文明装修,不影响他人正常经营。
3-4、对国城整体的宣传、推广工作。
3-5、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解答经营户的工作咨询。
3-6、对国城公共区域的商业用途进展管理。
3-7、管理规定或管理细那么中约定的其他由甲负责提供商业管理效劳的容。
第四条 商业管理效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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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合同期限,商业管理效劳费标准具体如下:
合同年度
效劳费标准〔元/㎡/月〕
年效劳费〔元〕
第一个合同年度
第二个合同年度
第三个合同年度
前三个合同年度合计效劳费
本合同所称的 “合同年度〞均系指自各合同年度起始日起向后推算,每满十二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
4-2、付款式为:乙应按年度支付效劳费。乙应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向甲支付第一个合同年度的全额效劳费,其后的效劳费应当在当年度合同期满前提前两个月向甲支付下一个年度的全额效劳费。如遇法定节假日须在法定节假日前提前支付。
4-3、自第四个合同年度开场,商业管理效劳费标准由甲通知乙,乙应按照甲通知的商业管理效劳费标准向甲支付;甲的该项通知应当在该合同年度起算时提前至少两个月作出,且甲依本条通知的商业管理效劳费标准应当处于同类型或相近类型效劳费的合理水平。
4-4、履约保证金、商业效劳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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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为维护市场信誉、业主权益、商铺完整性、消费者权益,以及保证乙全面履行本合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