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2011 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精编基础 讲义
高
高等数学基本知识点
(配套同济大学版《高等数学》)
编著:北京领航·导航考研
数学教研室名师团队
1 : .
一、函数与极限
1、集合的概念
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简称集)。集合具有确定性(给
定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和互异性(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比如“身材较高的人”不能
构成集合,因为它的元素不是确定的。
我们通常用大字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中的元素。
如果 a 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a属于 A,记作:a∈A,否则就说a 不属于A,记作:a A。
⑴、全体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⑵、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正整数集。记作N+或 N+。
⑶、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整数集。记作Z。
⑷、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有理数集。记作Q。
⑸、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叫做实数集。记作R。
集合的表示方法
⑴、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括起来表示集合
⑵、描述法:用集合所有元素的共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