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德国社会保险审计简介(1)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迫施行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施行有利于改善就业构造,加速就业构造的调整和开展,保证劳动力再消费的顺利进展,刺激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从而维护社会安定。 联邦保险事业局和联邦保险事业监视局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监视是分别通过与联邦、州审计院和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合作进展的。例:私立保险公司聘请哪家审计公司进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征得联邦保险事业监视局的同意。审计师在进展审计时,假设发现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和经营风险,必须马上向监视局报告。对监视局要求审查的各种工程和内容,都必须在审计报告中表述,要按监视局的要求编写报告和表格等附件,并按期报送给监视局。
在德国对社会保险公司的审计监视是由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部分构成的,下面分别介绍其审计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
一、国家审计
二、民间审计
三、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从企业利益出发,对所属分支机构进展的审计和监视。其组织形式主要有董事会下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和总经理指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等。它们主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审计。在许多德国公司还设有监察委员会这一常设机构,1976年制定的
?共同决策法?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通过委托职业人员或亲自检查公司账簿和卷宗。由于?公司法?规定保险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必须由民间审计组织负责审签查证,因此,内部审计的重点转向了经营审计,即对保险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审计,内容包括保险业务往来、赔偿处理、物质采购、地产管理和投资工程等,涉及资产利用效率、效劳质量和决策等。其本质是一种衡量和评价其他控制有些新的管理控制。
四、德国社会保险审计的方法和特点
一是不管国家审计,还是民间审计或内部审计,均采用制度根底或风险根底的审计方法。如联邦审计院的制度根底审计方法。所谓制度根底审计,是以审核内部控制制度为根底的审计方法。其方法特点是: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展审查和评价,然后根据制度的可依赖程度确定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和程序。假设内控制度健全,选择少量凭证、账册进展查核,就可总体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反之假设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那么需要扩大抽查范围,增加审计样本数量。
二是广泛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如毕马威审计公司应用的系统理论、风险理论、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结果为目的理论和2000年审计方法4种审计理论中,其2000年审计方法的内容就是关于如何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此外,各种审计组织都应用电脑建立被审计单位的资料数据库,选择假设干指标建立保险公司经历和风险情况的分析评价模型等。
三是审计报告内容翔实,信息量大。如德国柏林毕马威审计事务所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