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06 年 4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 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局长李毅中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第6 号 2 《规定》的目的: ? 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定》的适用范围: ? 建设? 运行? 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 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3 《规定》不适用的范围: ? 核工业矿山? 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等级划分:?安全技术要求? 尾矿库等级划分标准 4 国家总局职责: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由省级安监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18 号令)和《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YS5418-95)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分级监督管理原则: ? 省级安监部门负责总库容≥100 万M 3? 地(市)级安监部门负责总库容< 100 万M 3 ? 并可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委托县级安监 部门对< 100 万M 3进行监督管理 6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人员投入: ?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应当针对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 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预案演练 7 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齐全的,要进行必要的勘测,补齐必要的资料。生产经营单位的施工及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档案,长期保管。?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8 ?从事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尾矿库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应当符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18 号令)和《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YS5418-95)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 尾矿库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安全专篇内容: □应对尾矿库及尾矿坝稳定性进行论证?应对尾矿库防洪能力进行论证?应对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进行论证另外《规定》强调项目建设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经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否则,不得施工。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必要的勘测,补齐必要的资料。 10 尾矿库施工建设中: ?对涉及到尾矿库库址、等别、尾矿坝坝型、排洪方式等重大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时,应当报经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原原审批部门批准。?施工中需要对设计进行局部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 并取得变更通知书。?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 并报经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原审批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