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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淮安养老养生产业园阳光新城规划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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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淮安养老养生产业园阳光新城规划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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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淮 安 市 规 划 局 规 划 条 件
淮规条字[2016] 第 4006 号 日期:二〇一六 年 一 月 六 日
建设项目 土地储备 座落位置 宁一路、园六路围合范围 1. 本条件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根据出让用地面积核定。
本条件有效期为两年。
建设单位 淮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编号 HY11-04-02、HY11-04-04、HY11-04-06


规划设计要点 内 容


规划设计要

内 容
1 用 地 性 质 商住混合用地( Cr)(居住建筑为老年人住宅,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占比 15%-20%) 5 道 路 合理组织好内外交通的转换与衔接,处理好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关系。

四 至 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6 管 线 综合配套各类管线, 所有管线须地下敷设,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管线综合方案另行审批。
2



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 HY11-04-02 地块面积约 , HY11-04-04
地块面积约 , HY11-04-06 地块面积约 。)
配套与老年人住宅相应的公共设施,包括:介护中心(医疗卫生、老年介护) 、老年人活
动中心等。
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年版)》的规定综合配套小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总建筑面积低于 10 万平方米(含)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社区活动 7 公共设施 用房面积不低于 120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的, 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
容 积 率 ≤
房按总建筑面积的 2‰配套。社区卫生用房不少于 120 平方米。
应按照不低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 4‰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按相关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施。
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应相对集中设置,各项公共设施及规模须在总图上表示。
建筑密度 ≤40% 8
市政公用
设施
按规定设置防空地下室。
综合配套燃气调压站、配电房、消防栓、邮政信报箱和垃圾收集点等设施。
3
建设
控制
绿 地 率 ≥30%
沿园六路 50 米范围内,建筑高度应≤ 15 米,且层数不超过 4 层,其余建筑高度
≤70米,总体遵循南低北高的原则。
建筑限高
9 景观要求
注重沿路、沿河建筑的群体组合,打造有韵律的城市景观界面。
太阳能、亮化设施、空调外机等为一体化设计。
沿路、沿河不得设置有碍城市景观环境的附属设施。
主要出入口
方位
A 地块:南、东、西; B 地块:南、东、北、西; C 地块:南、东、北、西,且
距道路交叉口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规划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优先考虑使用集中供暖或热泵系统进行采暖和供热水,
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并应充分考虑节水设施的设计。规划应同步设计和建设雨水

机动

居住:不少于 车位/100 ㎡建筑面积设置;商业:不少于 车位/100㎡建筑面
积;停车设施的位置及规模应在图上标注。
10 其它要求
收集利用设施,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