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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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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zhengtu342 2022/1/11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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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1 -
五仙县五化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我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五仙县县直事动按照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用公务车保障的跨区域公务活动,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2、各参改事业单位在不超过单位交通总支出额度、不新增财政预算的前提下,可对个别特定岗位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参加改革。参与车改的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人员,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和方式及管理使用,按照《五仙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宜办发〔2016〕26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4、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严禁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用车,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六)交通补贴发放程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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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仙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宜车改〔2020〕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本镇公务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以镇政府驻地为中心,按半径不低于3公里确定,9个行政村纳入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和交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级别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交通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金朝山村、欧联村、光明村等村的驻村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550元;周坪村、碕石村、畔头村、山上村等村的驻村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520元,东冲村、鹧鸪坪村等村驻村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补贴标准。其他未驻村的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不超过520元。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到人,用于保障公务人员的普通公务出行。具体发放金额根据我单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二、五仙县五化镇所属事业单位现有车辆数量,拟取消车辆数量,拟保留车辆数量及说明。
五化镇所属事业单位6个,现有车辆共0辆,拟取消车辆0辆。拟保留公务车辆共0辆。
三、各单位节支情况说明
五化镇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前交通总费用 元,改革后交通总费用 元(其中,预测算实报交通费用 元和交通补贴 元),总节支率 %。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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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所属事业单位无需要安置的司勤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摸底测算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加强与县车改领导小组沟通联系,完成车辆信息和人员摸底及测算,形成初步公务用车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报县车改办审核。
(二)全面动员,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车改工作的相差解释工作。镇纪检监察室做好监督配合。同时,财政所、办公室做好机关在编在岗人员车改交通补贴前期统计预算和造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