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银行分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ⅩⅩ银行分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管理。
外来人员进出监控中心时,必须经监控中心负责人或值班班长批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监
银行分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ⅩⅩ银行分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管理。
外来人员进出监控中心时,必须经监控中心负责人或值班班长批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夜间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确属必要进入,须经所在行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本行行领导陪同除外)。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遵守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
(一)监控中心设备采取24小时运转制度,系统正常运行中严禁未经监控中心负责人允许停机或强行关机;严禁未经监控中心负责人允许拆卸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带电插拔监控设备连接线。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严密关注监控中心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包括系统运行异常情况和系统故障维护情况,若因故障原因停机或较长时间停电造成系统停机,由监控值班人员详细记载故障时间、故障情况、初步故障分析以及处理结果。
(三)监控中心负责人负责系统登陆用户的管理。操作员须经合法注册并授权后,方可操作系统。
(四)未经本行行长或上级监控中心负责人批准,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来人员介绍工作流程、软件版本、机器配置等,不得修改、泄漏系统数据,严禁擅自安装、卸载、删除和修改计算机程序。
四、档案资料管理。
(一)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管理档案,并及时整理归档。金库监控、柜员监控系统和ATM机监控系统要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监控中心运行资料(包括各种簿记)和系统监控资料(包括各种定期、不定期报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