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林业企业发展对策建议[摘要] 本文分析了林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深化林业企业发展的对策,以为建设现代化林业企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 林业企业;问题;发展;经营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9-914X ( 2015 ) 17-0292-01 引言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 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林业改革相对滞后,干部群众思想不够解放, 原有部分林业体制、机制、政策及资源配置方式等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发展的需求, 已成为制约我国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加快林业发展, 进一步明确林业发展思路, 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必须加快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1 发展林业企业的意义所在(1 )加快林业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要求。加快林业企业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意义十分重大。(2 )加快林业发展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途径。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立足国内解决木材和林产品供应问题, 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3 )加快林业发展是促进林区人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可以为林区人民提供最适应、最直接、最可靠的就业机会,对于增加职工群众收入、破解发展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4 )加快林业发展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快林业发展, 不仅将产生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 而且将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 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 2 林业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 )林业资源基础支撑能力弱。我均蓄积量不高,供材能力有限。林业的科技水平较低, 体制及转型过程中未能形成有效的拉动森林培育业的机制。(2 )科技进步缓慢、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在现行体制下林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着一系列障碍,尤其是国有林业企业因产权不清,包袱重,技术创新观念淡漠,致使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动力不足。(3) 政策体系不完善。在林业产业政策、法律方面存在法律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的问题。主要表现是: 林业法律和政策的重心过分强调森林资源保护, 林业政策、法律体系过多地考虑了社会和国家利益, 而缺乏对微观产业组织和个人发展林业产业的激励。(4 )现在中国的国有林分中央直接管理、省级地级县级地方管理等情况。中央所有的林权, 又受地方制约, 投资主体、收益主体、责任主体都不明确, 人称“主体缺位, 产权虚置,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责任不清”。不管是哪级所有,管理权和经营权又混为一谈,形式上的企业式经营,实际上是多头指挥和没有制约。 3 林业企业发展趋势(1 )多种经营。近年来多种经营因林木资源危机和林业企业经济危困的日益加深而得到重视并发展起来, 在林业企业中居重要的支柱产业地位。要搞好林业生产经营必须充分开发、利用林区各种资源。(2 )要在非林木资源上下工夫,大力发展林业企业多种经营,变资源优势为经营优势。把多种经营提到了与传统林业生产主业的木材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 真正实现林业生产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思想, 这种认识也是符合林业发展规律的。(3 )对于山野果、山野菜采集加工等其他多种经营项目,则不宜制定自给率目标, 而应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