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顺经济开发区西部供热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建设单位:大连亿元顺发供热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09 年 6 月27 日
总则
评价任务的由来
 随着旅顺经济开发区规模的不断扩大, 开发区内现有的供热规模已不能满足区域发展的需要,同时区内各类大项目进驻对区域供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旅顺经济开发区的长远发展,必须解决开发区企业的集中供热问题。根据《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内将建设南部、北部和西部三座供热锅炉房,其中西部供热中心位于旅顺经济开发区西部,主要为经济区中的中远造船等企业供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连亿元顺发供热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依据(略)
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旅顺口区内,根据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顺口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旅政办发[2007]19号),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三类噪声功能区。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识别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
1) 项目锅炉烟气中的SO2、NO2和烟尘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的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
2) 锅炉房燃料及锅炉灰渣输送过程中因泄漏而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
5) 项目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在厂区内运输和堆存时对周围可能产生影响。
环境影响程度识别见表1-4-1。
表1-4-1 环境影响程度初步分析表
环境要素
环境影响因子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SO2
烟尘
NOx
环境空气
有影响
有影响
有影响
地表水
影响甚微
地下水
影响甚微
轻微影响
声环境
有影响
生态
影响甚微
评价因子确定
通过各影响因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为:
表1-4-2 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专题
主要污染源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
锅炉烟气
SO2、NO2、PM10、TSP
SO2、NO2、TSP
噪声
生产设备
LAeq
LAeq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5]42号)文件,本项目建设建设地点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但由于本项目建设地点目前尚处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GB 3095-1996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原则,本次评价中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内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评价;评价区域内不属于保护区的地区执行二级标准。
(2)噪声现状评价标准
本项目地处三类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评价,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锅炉燃煤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一类功能区Ⅱ时段标准。
(2)污水排放标准
厂区的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放至旅顺柏岚子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具体排放限值见表1-4-5。
(3)噪声排放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属于80%>Pmax>10%范围内,评价等级定为二级。D10 (max),,具体见图1-5。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柏岚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