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 / 61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实时解决合同纠葛,
保护合同两方合行。合同包办单位、部门和人员详细负责其订立合同的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3 / 63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依据状况的变化,应该对相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跟
踪检查。如发现问题,合同包办人要实时办理,必需时经单位负责人赞同,可
实地检查合同标的状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一定经过严格的查收或商检程序。对不切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
定的标的应在法按限期内实时提出版面异议。
4、合同结算一定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
一定在合同商定的限期内结算。对未经合法受权或超权限签署的合同,财务部
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件、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凭据留
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状况,除妥当保留有关收付凭据外,还要做好履约记
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经过邮递方式传递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该连同信封一并收存。经过邮递方式传递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一定使用挂号信件,并保留邮局收条、回执存案。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更改和排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更改接收人时, 一定有书面更改协议。
禁止未获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资料而凭口头商定向已更改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行抗力或许其余客观原由没法执行合同时,应该实时
采集有关凭据,并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踊跃采纳挽救举措,
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执行或不完好执行合同时,合同包办人应该敦促对方
当事人采纳有效挽救举措,采集、保留对方当事人不执行合同的有关凭据,及
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更改或排除合同,应该实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更改或排除合同的原由和恳求对方书面回复的限期,尽
快与对方当事人完成更改或排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葛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葛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4 / 64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为解决合同纠葛所采纳的各项举措,一定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时期内进
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法活动时,应该立刻向单位负责
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包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葛发生后,能够经过磋商、调停、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葛后,需要拜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该实时委
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加办理纠葛。
6、解决合同纠葛的申请书、起诉状、凭据、辩论状、协议书、调停书、仲
裁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在了案后十天内,由包办人送交存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葛办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葛,合同包办部门、人员应立刻报告分管领导和本企业领导,
合同包办部门、财务部门应该实时供给解决纠葛所需的有关资料。
2、在办理合同纠葛过程中,关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许其余原由,
使裁决不可以执行或许难以执行的案件,应该实时向法院申请财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