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3
合同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合同
甲方(买入返售方):
乙方(卖出回购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
行。
第一条 定义
: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商业汇票业务的商业银行所承
兑,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承兑汇票。
:指乙方将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转让给甲方融入资金时,约定
由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购回的业务行为。
3.“回购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回购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回购到期日”是指乙方将票面金额划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以赎回回购票据
之日。
第二条 回购金额及份数
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
(大写) 份,(小写) 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
币 , (小写) ¥
办理回购(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回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三条 回购起息日、到期日、利率及计息方式
回购起息日:(大写) 年 月 日;
回购到期日:(大写) 年 月 日;
回购利率:年利率 %,按 360 天/年计算;
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回购期限×回购利率÷360
乙方所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由乙方负责送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无误,
当面封存、签章并交甲方保管。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自主决定是否
办理。
、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
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回购所涉银行承兑汇票。
,按照回购实付金额
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
行行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