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店转让合同
门店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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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转让合同
门店转让合同模板
转让方 ( 甲方 ) :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 ( 乙方 ) :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 ( 丙方 ) :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善磋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完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全部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两方依据本合同商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赞同。
原甲、丙两方所签门面租借合同的权益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执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借合同。本合同奏效和门面交接完成后,甲、丙两方之间原门面租借合同停止执行,权益义务自行排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借合同,商定的租借时期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节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奏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两方原门面租借合同中所商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
据该合同商定 ( 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 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备、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饰设备在转让后归乙方全部。
转让门面租借期 ( 含门面租借合同续签限期 ) 届满后,该门面装饰设备的不动产归丙方全部,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按原有租借合同执行 ) 全部。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依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子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再次装饰。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第二天向乙方腾
让门面并交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合计人民币 元, ( 大写: ) ,上述花费已包含第三条所述的装饰、装饰、设备 ( 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 ) 及其余有关花费,别的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讨取任何其余花费。
五、债权债务的办理
乙方接手前该商铺全部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 接手后的全部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凌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物
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饰、装饰、设备、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满和完好,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查收,依据《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成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订《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察下,甲方向乙方交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托,转让门面即告查收、交托完成。
转让门面不切合商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断交接,甲方应实时整顿、修复,直至切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托门面,由甲方肩负逾期交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当准时交托门面,甲方
逾期交托门面时,按以下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