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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财务管理股权管理
第六章的绩效考核办法
对激励对象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个激励岗位分配金额不得高于当年激励基金总量的 25%。
第十八条 激励对象实得激励基金数:
FAT=Fi×(1-T)
其中:激励对象税后所得的激励基金;
:第 i 个激励对象所分配的激励基金;
T: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原则:
(一) 体现本公司的愿景、宗旨与战略目标;
(二) 将公司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紧密的结合起来;
(三) 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四) 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估组织和个人绩效。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周期: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周期。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初,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确定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工作业绩是重点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对工作业绩的考核指标与该岗位的工作性质密切相关,通常包括财务
类指标,如净利润、投资回报率等;经营类指标,如市场份额,新业务收入占公
司总收入比重等;管理类指标,如流程规范性、员工满意度等;技术类指标,如
技术先进性、新品研发进度等。
第二十三条 每年年末,根据年初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个人绩效评估,其结果作
为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基金分配的一个依据。第七章激励基金的管理方法
第一节激励基金的授予
第二十四条 按本细则第三章产生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岗位名单和本细则第五章
的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分配及处理方法,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建立《股
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见附件 2)。
第二十五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
绩效评估结果,拟订《股权激励基金分配建议书》(见附件 3),并交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表公司授予计划参与者激励基金,并与激励对象签订《××年度股权激励
计划协议书》(见附件 4)。在董事会同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后,薪酬管理委员会工
作小组在《股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中作相应记录。
第二节激励基金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激励基金用于购买公司的股票。
第二十七条 高管人员购买股票的管理:
(1) 高管人员获得激励基金后,应在年报公布后的 90 日内用激励基金择机从二级市
场购买公司股票。高管人员购买公司的股票必须依法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锁定,并
向薪酬管理委员会递交《购买激励股票说明书》(见附件 5),说明股票购买时间、购买
价格、购买数量。
(2) 由于股票购买的最小单位是 1 手,会有资金余额,资金余额归激励对象。
(3) 高管人员购买股票后,自行处理分红、送红股、配股等事项,并向薪酬管理委员
会递交《激励股票分红说明书》(见附件 6)、《激励股票送股说明书》(见附件 7)、《激
励股票配股说明书》(见附件 8),说明有关分红、送红股、配股等情况。
(4) 高管人员用激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涉及的申报、锁定、信息披露、流通等事项应
当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非高管人员购买股票的管理:
(1) 非高管人员获得激励基金后,应在年报公布后的 90 日内用激励基金择机从二级
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并向薪酬管理委员会递交《购买激励股票说明书》,说明股票购买时间、
购买价格、购买数量。(2) 非高管人员购买公司的股票必须锁定 2 年以后才能兑现。
(3) 非高管人员购买股票后,自行处理分红、送红股、配股等事项,并向薪酬管理委
员会递交《激励股票分红说明书》、《激励股票送股说明书》、《激励股票配股说明书》,
说明有关分红、送红股、配股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如果非高管人员升迁为高管人员,则升迁前用激励基金购买的股票按
原计划执行,升迁后用激励基金购买的股票按本细则第二十七条执行。如果高管
人员降职为非高管人员,则降职前用激励基金购买的股票按原计划执行,降职后
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