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爱,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全部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别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说明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修订原则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阔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2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 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其次章 福利结构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酬劳,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安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全部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供应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样。 安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意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供应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爱护、教化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
日 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依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供应的有肯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款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激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供应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嘉奖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 法定性福利 社会保险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别人才可在试用期起先购买,视详细状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担当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担当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 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法定节假日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详细执行方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