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FS-HT-05018
加盟连锁店合同(二)
Franchise chain store contract 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H
编订:FoonShion设计
精品合同系列
编号 FS
编号:FS-HT-05018
加盟连锁店合同(二)
Franchise chain store contract 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H
编订:FoonShion设计
精品合同系列
编号 FS-HT-05018
加盟连锁店合同(二)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 I
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I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
司主导的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 条款,并申请加盟, 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 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 并所有" 司"登记商标。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
“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 部”)。
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 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 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精品合同系列
编号 FS-HT-05018
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在缔结加盟合 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 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 金不返还。
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 公
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 司连锁的加盟
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
经宣。
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 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 识;
在积极地协助连缺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
要认识作为 司连缺商店的社会使命, 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编号 FS-HT-05018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依靠使用"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 享受“ 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进货" 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
"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 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 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 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 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 适时的特价商品;
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 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 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
精品合同系列 编号 FS-HT-05018
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 .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司翅幕占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