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运营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台账办法(暂行)
运营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台账办法(暂行)
为加强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华粮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执行中粮集团<建立集团合同管理台账统一标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华粮总字[2013]171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章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运营管理中心的现使用的四个印章,其使用范围分别为:
①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2):主要用于签订以北良公司为主体的销售、仓储物流、杂费合同;
②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3):主要用于签订以北良公司为主体的采购合同;
③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运输专用章(1):主要用于在运输补贴工作中签订以华粮集团为主体的海运合同;
④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2):主要用于在运输补贴工作中签订以华粮集团为主体的采购、销售合同。
二、管理方式
采用网络电子版日报和签字版月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各用印单位请按照《运营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台账样本》(详见附件1)通过360云盘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填报合同管理台账。具体如下:
第一步:用印单位按照既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运营管理中心各品种组、区域平台及仓储物流部门,需按照北良公司OA流程或集团公司贸易流程(适用于运输补贴)的规程要求发起合同,经各级领导审批通过后,才可登记运营中心合同管理台账。
第二步:台账管理员登陆网络电子台账进行填报后用印。各用印单位台账管理员应在审批后登陆网络进行电子台账的填报,经管控部审查后才可签章,否则管控部有权拒绝签章。
第三步:台账管理员上报签字版月度用印电子台账。各用印单位台账管理员须在每月5日前将统计好的本单位合同管理台账打印后经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管控部备案,如有差异需要说明原因,如未能及时上报,管控部有权拒绝该组织继续用印。
三、工作要求
1、各用印单位须明确合同台账管理员,并通过其填报本单位全部管理范围的合同管理台账,完善信息统计和填报工作。
2、各用印单位需认真并及时做好台账填报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台账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涵盖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全部合同管理信息。
3、管控部有权对合同台账进行审查,发现信息有误或内容不全等问题,应及时要求各单位合同台账管理员采取措施已纠正或补充台账,以保证合同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4、各单位合同台账管理员应定期与合同签订所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