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驾照驾校第三》
一、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的规定P30
1、“共同守则”17条
(1)必须携带“两证两卡”开车
(2)不准转借、假冒驾证
(3)不准将车交予无证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证规定不符的车辆(一次性“打爆”12分)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33\P233
(8)非法拦截、扣车、不听劝阻导致交通拥堵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并处15日以下拘留;
(9)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并处强制报废与没收 ;
(10)假冒牌证者,处收缴伪造号牌与扣车(一次罚扣12分)。
*
*
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最新规定(假冒牌证)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证件:
如为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收缴、扣车、15日拘留、2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者追刑责;
如为 “年审”、“保险”两大标示牌,收缴、扣车、10日拘留、1000—3000元罚款,构成犯罪者追刑责;
如以其它车凭证、资料替代者,收缴、扣车、2000—5000元罚款,但事后提供合法证明或完善手续后,退还车辆。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33 233
3、“饮驾”、“醉驾”的处罚。
(1)饮驾一般车辆的:暂扣证1—3个月,并处200—500元罚款;饮驾营运车辆的:暂扣证3个月,并处500元之罚款
(2)醉驾一般车辆的:暂扣证3—6个月,罚款500—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醉驾营运车的:暂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上述所有“饮驾”、“醉驾”行为均一次罚扣12分。
*
*
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最新规定(饮、醉驾)
前已述及“最新讯息”(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凡饮驾一般车辆,扣证半年、罚款1000—2000元;再次饮驾,10日拘留、吊销证、1000—2000元罚款。
如饮驾营运车,则吊销证、罚款5000元、15日拘留、5年内禁驾。
*
*
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最新规定(饮、醉驾)
醉驾车辆:
如为一般车辆,约束至酒醒,吊销证、追刑责、2000元罚款、5年内禁驾;
如为营运车辆,约束至酒醒,吊销证、追刑责、5000元罚款、10年内禁驾,终身禁驾营运车。
凡饮驾、醉驾发生重大事故,则一律吊销证、终身禁驾、追刑责(保险拒赔、个人及家庭作民事赔偿)。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
1、一次性“打爆”1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行型不符合机动车的;
(2)“饮驾”或“醉驾”的;
(3)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的;
(4)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假冒牌证的;
(6)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2、一次扣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被暂扣证期间驾车的;
(2)公路客运车超载20%以下的;
(3)严重超速的;
(4)高速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高速路或城市快速通道拥堵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硬挤硬钻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6)运输危险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不悬挂标志,不遵守指定时间、线路和时速规定的;
(7)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连续4小时以上驾车不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疲劳驾车行为者;
(8)无号牌车或有不安装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位置安装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获取驾证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3、一次性扣记3分的违法行为 。
(1)驾车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的 ;
(2)驾驶公路客运车以外的载客车辆,超员20%以上的;
(3)擅撞红灯的;
(4)一般超速行驶行为的 ;
(5)高速公路上一直超低速行驶的;
(6)违反进入高速路机动车规定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7)不按禁令标志及标线行驶的;
(8)违章超车、不按规定让车或逆向行驶的;
(9)违反规定拖带挂车的;
(10)事故或故障原因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标志和使用灯光的;
(11)未按期参加“年审”上路行驶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4、一次扣记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下的;
(2)货车超载30%以下的;
(3)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驶或乱停乱放的;
(4)通过“斑马线”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的;
*
*
三、交通违法处罚与记分分值P233
(5)行车中接听或拨打手机的;
(6)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
(7)高速路或城市快速道路行驶不系安全带的;
(8)双向无隔离带道路拥堵,随意跨线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