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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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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2001年3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2届理事会第5次常务理事会议第
一次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6次会议第
二次审议通过性、技术先进性、成熟完备性与转化应用情形及进展前景和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专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有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能够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布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能够评为二等奖;
(三)属国内首创,但尚未公布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比较新颖,技术上有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能够评为三等奖。
第十三条《奖励条例》第六条(三)所称“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打算、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医学科学研究和预防、诊断、治疗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本学科领域、行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本学科领域、行业进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咨询题,总体技术水平和要紧技术指标达到了本学科领域、行业的领先水平;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明显:所开发的项目通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专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
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进展、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等做出了专门大奉献;
(三)推动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进展,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升了本学科领域、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对促进学科和行业的进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十四条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项目的授奖等级按照创新程度、技术难度及水平、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推广应用程度、已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对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治理方面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要紧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成果转化程度高,制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作用,或在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能够评为一等奖;
(二)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治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要紧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制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或在行业较大范畴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能够评为二等奖;
(三)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治理方面有创新,有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要紧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成果有转化,制造了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意义,或在行业内应用,取得了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展和社会进步有意义,能够评为三等奖。
第十五条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要紧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发觉与阐明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创立科学理论和学讲;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
术疑难咨询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
等。
(二)是重要医学技术发明的部分或者全部制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
完成人。
(三)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并指导工作;直截了当
参与项目研究并在关键技术和疑难咨询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奉献;在直截
了当参与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制造性奉献或在高新技术产业化
的技术实施过程中做出重要奉献。
第十六条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要紧完成单位应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成果的研究过程中,主持或参与研究的制订及组织实施,
并提供技术、经费或设备等条件,对该项成果的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二)在项目研究、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
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治理和和谐作用。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作为要紧完成单位申报(卫生治
理专业项目除外)。
第十八条《奖励条例》第六条(三)所称“医学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