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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61-FS-2016-20R1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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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61-FS-2016-20R1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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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61-FS-2016-20R1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3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
(4)无人机系统的机长,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
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
(5)无人机观测员,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
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通
常由运营人管理,无证照要求。
(6)运营人,是指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
织或企业。
(7)控制站(也称遥控站、地面站),无人机系统的组
成部分,包括用于操纵无人机的设备。
(8)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C2:Command and Control data
link),是指无人机和控制站之间为飞行管理之目的的数据
链接。
(9)感知与避让,是指看见、察觉或发现交通冲突或其
他危险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能力。
(10)无人机感知与避让系统,是指无人机机载安装的
一种设备,用以确保无人机与其它航空器保持一定的安全飞
行间隔,相当于载人航空器的防撞系统。在融合空域中运行
的Ⅺ、Ⅻ类无人机应安装此种系统。
(11)视距内(VLOS:Visual Line of Sight)运行,
无人机在驾驶员或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
的范围内运行,且该范围为目视视距内半径不大于 500 米,
4人、机相对高度不大于 120 米。
(12)超视距(BVLOS:Beyond VLOS)运行,无人机在
目视视距以外的运行。
(13)扩展视距(EVLOS:Extended VLOS)运行, 无人
机在目视视距以外运行,但驾驶员或者观测员借助视觉延展
装置操作无人机,属于超视距运行的一种。
(14)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
的空域。
(15)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
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
(16)人口稠密区,是指城镇、乡村、繁忙道路或大型
露天集会场所等区域。
(17)空机重量,是指不包含载荷和燃料的无人机重量,
该重量包含燃料容器和电池等固体装置。
(18)无人机云系统(简称无人机云),是指轻小民用无
人机运行动态数据库系统,用于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
务、气象服务等,对民用无人机运行数据(包括运营信息、
位置、高度和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测。接入系统的无人机应
即时上传飞行数据,无人机云系统对侵入电子围栏的无人机
具有报警功能。

5 管理机构
5无人机系统分类较多,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
广阔,因此有必要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
照管理: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Ⅰ、Ⅱ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
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
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
机。
(2)下列情况下,无人机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
局方飞行标准部门可以实施监督:
A.在隔离空域内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
B.在融合空域内运行的Ⅲ、Ⅳ、Ⅴ、Ⅵ、Ⅶ类无人机。
(3)在融合空域运行的Ⅺ、Ⅻ类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
方实施管理。

6 行业协会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
(1)实施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的行业协会须具备以下
条件:
A.正式注册五年以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并具有行业
相关性;
6B.设立了专门的无人机管理机构;
C.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理论知识评估方法,可以测评
人员的理论水平;
D.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安全操作技能评估方法,可以
评估人员的操控、指挥和管理技能;
E.建立了驾驶员考试体系和标准化考试流程,可实现
驾驶员训练、考试全流程电子化实时监测;
F.建立了驾驶员管理体系,可以统计和管理驾驶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