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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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人员职责:。
十、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有权监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每发生1次此类情况甲方将进展拍照汇总并以正式函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将按照 500元/次 扣除维保费用进展处分。
〔二〕义务
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平安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平安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XX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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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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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电梯平安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通讯;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平安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配备电梯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平安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平安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顿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配合乙方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缴纳相关电梯检测费用。
十一、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平安运行的不合理要求。
〔二〕义务
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平安监视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书。
现场专职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平安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