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小 学 食 堂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我校食堂财务行为,健全学校食堂财务制度,维护师
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开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浙
江省教育厅关于
〔三〕购物期后结算付款的,由经办人对有效票据和收货单进行审核
签名、食堂管理员或仓管员核对签名、 会计人员账面审核签名, 报副校长、
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 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
支本钱核算明细表〞, 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 如收支差额较大, 应及时查
明原因,并予以调整。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资、库存菜票、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未到达上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财政性经费投入形成的学校食堂在用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学校,由学校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列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食堂负责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护。非财政性经费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列入学校食堂财务核算。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库存物资主要分为进橱存货和入库存货。进橱存货是指购入后直接进入厨房,供当日或短期使用的原材料及其他易耗品,如蔬菜等;入库存货是指购入后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而需先储存的原材料
及其他需要入库的材料,如米、面、油、干货、山货、调料、燃料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存放物资。建立入出库制度,设置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由仓管员负责做好入出库及库存物资明细账的登记。仓管员采用“永续盘存制〞,按月进行盘点核对,并填写库存物资盘存表,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盘存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会计记账,一份仓管员留存,一份交食堂管理员备查。如有盘亏,应查明原因,予以调整处理,盘存差额数量较大的,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食堂根据供餐标准和学生营养需要,每周制订物资采购方案,填写中小学食堂物资周采购方案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由市教育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统
一确定供给商进行配送,不在教育局采购目录的由学校自行采购。必须实
行两人以上收货;学校食堂确定专人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
收。
第二十四条 物资进厨。 仓管员对购入物资核实后, 填制“食堂物资入出库单〞,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仓管员、食堂管理员、领料人
员在“食堂物资入出库单〞上签字,然后由厨房领料人员领进厨房。
第二十五条 物资入库。 仓管员对购入物资核实后, 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仓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然后入库。
第二十六条 物资出库。 相关人员领用物资时, 必须填制“食堂物资出库单〞,由仓管员、领料人员、食堂管理员逐一签字。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根据当日所采购的物资品种、 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由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食堂管理员签
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开,同时按规定在中小学食堂网上采购系统中公开。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类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各项零星支出,以及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九条 其他资产的管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负债是指学校食堂所承当的,能以货币计量,需
要用资产或劳务归还的债务。包括应付人员经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并按规定
清算。每学期末对负债中的预收账款进行多退少补。
第七章 净收益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食堂净收益是指学校食堂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
的余额。学校食堂每月都要对食堂收支余额进行分析,发现收支差额较大
的,要及时调整,确保全年盈亏率控制在营业额的 4%以内。
第三十三条 学校食堂的结余年末转入食堂基金,根据“取之于学生、
用之于学生〞的要求, 按本钱补偿原那么, 建立餐饮定价机制, 一定比例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的食堂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