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费等全部费用。钻探部分工程量暂定为1580m,含税包干单价为160 元/延米;探井部分工程量暂定为72m,含税包干单价为120 元/延米。
合同含税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261,。
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工程量*包干综合单价为准。
结算金额大于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不予结算。
本工程无预付款。
勘察工作结束,承包人提交经相关单位确定的检测合格成果报告后,双方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发包人待勘察人提交8份完备勘察报告后一次支付结算款,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发包人应提供地下管网的资料、图纸,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有误,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临时占地补偿、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等),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
、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并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提出勘察方案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勘察所需材料。
,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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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违约责任
、技术要求及工作施工条件而造成停、窝工,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
,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