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XXX-2012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a状态下,监控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
的值,单位为mg/m3。
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生产设施。
重点控制区
指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
区域。
一般控制区
除上述重点控制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特别排放限值
为防治区域性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更加严格的控制
排放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限值依据最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制定。
水泥工业
指从事水泥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水泥窑
水泥熟料煅烧设备,通常包括回转窑和立窑两种形式。
窑磨一体机
把水泥窑废气引入物料粉磨系统,利用废气余热烘干物料,窑和磨排出的废气同用一台除尘设
备进行处理的窑磨联合运行的系统。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
备;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冷却熟料设备。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
包装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
外的需要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储库等。
散装水泥中转站
散装水泥集散中心,一般为水运(海运、河运)与陆运中转站。
水泥制品生产
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施工现场搅拌的过程。
平板玻璃
板状的硅酸盐玻璃。
5
平板玻璃工业
采用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平板玻璃的工业。
玻璃熔窑
熔制玻璃的热工设备,由钢结构和耐火材料砌筑而成。
冷修
玻璃熔窑停火冷却后进行大修的过程。
建筑陶瓷
指用于建筑物饰面或作为建筑物构件的陶瓷制品,主要指陶瓷墙地砖,不包括建筑琉璃制品、
粘土砖和烧结瓦等。
卫生陶瓷
指用于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主要包括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具和小件卫生陶瓷等。
砖瓦工业
指生产砖瓦烧结制品和非烧结制品的工业。
非金属矿物
一般不以提炼金属为目的,而直接利用其物理、化学性质的矿物。
非金属矿工业
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采选和非金属矿物加工制品业等。
建筑石材
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性能可用作建筑材料的岩石。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3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分别执行表1中规定的“现有企业”与“新建企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现有平板玻璃工业企业在2013年7月1日前对玻璃熔炉进行冷修重新投入运行的,自投入运
行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4年7月1日起,重点控制区现有企业执行表1中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限值。
自2015年1月1日起,一般控制区现有企业执行表1中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限值。
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和时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或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另行发布。
表1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烟气黑度除外)
工业
受控工艺或设备
污染物项目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特别排放限值
水泥
矿山开采: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10
水泥制造:水泥窑及窑
颗粒物
30
30
20
6
磨一体机
二氧化硫
200
100
50
氮氧化物(以NO2计)
800
现有450,新建320[1:
320
***化物(以总F计)
5
5
3
人[2]氮
-
8
8
水泥制造: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颗粒物
30
30
20
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10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10
平板玻璃
玻璃熔窑
颗粒物
50
30
20
二氧化硫
400
300
200
氮氧化物(以NO2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