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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付款及报销制度与流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政部负责确定和更新)。如果特价机票费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费)低于本行程火车硬卧的,可以选择打折机票。由于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且费用超过火车硬卧的,应提前报公司主管审批。个人选择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超标部分自付,公司不给予报销。
②乘坐火车当天下午出发第二天上午不能到达的,均可乘坐火车软卧或飞机经济舱,需提前报部门主管审批。
③轮船一般应乘坐三等舱。
④长途乘坐出租汽车: 往返城市之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或包车,必须事前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如没有经过部门主管同意,产生的费用自付。
其他情况说明: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亲或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票票价部分和其它开支部分,由员工个人负担,不发放绕道及探亲期间的伙食补助和住宿费;参加会议、培训、技术交流等交通由外部单位统一安排的,产生的额外交通费用自付。
住宿费必须凭正式的、盖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住宿发票,在限额内实报实销。
住宿费限额:出差至广州、珠海、福建、上海、北京等地区(简称一类地区),200元/人/天;其他地区150元/人/天。若确因业务需要导致费用超标,应提前报部门主管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公司不再报销宾馆住宿费用。在所租房内居住的出差人员卧具购置费在限额内实报实销,限额为:一类地区400元/人,其他地区300元/人。公司安排卧具的不予报销。租房应在事前取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在财务部备案;租房应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报销时持租房合同、房主收款单以及购买被褥发票到财务部报销;且应提供房租同等金额的发票;员工选择租房住宿,租房应具备水、电等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租房标准:一类地区1-2人租房标准为2000元/套/月,3-4人标准为2500元/套/月;其他地区1-2人租房标准为1000元/套/月,3-4人标准为1500元/套/月;
出差补助:按50元/人/天发放(含在途时间)。参加会议、培训、技术交流,食宿由外部单位统一安排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费按照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2、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通讯费报销范围: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通讯费用。
报销限额:200元/人/次(应视出差时间来定,请具体规???)。因实际需要超出200元的,需要写出书面报告,交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3、日常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市内交通费报销:凭正规发票(公交车票、地铁票)进行报销,需要在经费支出单上注明起始地、目的地、办理事项。
员工办公无特殊情况不许打的士,如因紧急情况需要,在领导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报销时应在上面注明时间、来往路线,并在报销单上说明紧急情况。
4、业务招待费、礼品费、培训费、资料费等报销制度
业务招待费: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