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湖北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4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军民结合产业扶持平台作用,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切实提高军转民、民参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4〕2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8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产业发展的总体决策和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宗旨,以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为手段,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为目标,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要把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军民结合产业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科学确定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重点;制定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办法,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合理、高效。
(二)竞争立项、绩效优先。通过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预期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资金有效分配和高效使用,建立健全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竞争分配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的首尾衔接的资金绩效管理新体系。
(三)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通过实行竞争性分配,项目立项办法公开、标准统一,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通过邀请专家参与评审和监督部门督查跟踪,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资金分配和项目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三、竞争立项内容
(一)分配条件。2014年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参军”和军工军民结合投资项目,且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2014年度开工建设项目。
(二)分配对象。湖北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证的民口配套单位,每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三)分配方式。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资金竞争性分配。
(四)资金额度。今年共支持不多于1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为50-100万元。
(五)绩效目标。企业在申报项目前,需填报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纳入招投标评审打分内容
;同一单位,如连续两年参与竞争性分配,必须将上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通过初审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方式
在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载《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机要渠道向省国防科工办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建立项目库阶段(4月10日前)。由省国防科工办向湖北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资格证的民口配套单位下发《关于建立军民结合产业项目库的通知》,建立2014年度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备选库。凡未进入项目备选库的,均不能列为新增项